2012年12月18日 星期二

自殺

從來都覺得,女人不要太聰明,難得胡混一生,找個愛自己、自己又愛他的人,平平淡淡生活下去就已是人生目標。可是,不作聰明的女人,欲不等於要做笨女人的。笨女人,損人不利己。

昨晚家庭飯局,令人厭惡的事不消提,只可說大家價值觀不同,可是最精彩還是飯後大家都肚滿腸肥之際,還有意想不到的飯後甜點。

一家人坐在近門口的位置,飯後當然是大家閒聊打發時間的那種光景,然後我發現門口有個女生,在鬼鬼祟祟的不停探看我們這桌子,我不明所以,細看之下原來是他的前度的妹妹。

然後她探看完以後,跟她的男友一直躲在餐廳門口的屏風外。正當我在想他們究竟在搞甚麼時,然後,一行三人:前度、前度的妹妹、前度妹妹的男友,朝著我們的餐廳走過來,還要跟他的媽媽打朝呼,本來打朝呼都還好,她還要尷尷尬尬的以手上的雨傘掩蓋她走樣的面容,簡單的講句:hi~

當然,全枱人,尤其是他,都變臉了,我呢?仍舊是那張毫不在乎的咀臉。

離桌後,他要買禮物作公司用,沿路上,我一隻字都沒說。走來自殺的女人,其實有甚麼好說呢?

我不知道男人最喜歡甚麼,但我至少知道,男人最不喜歡沒有面子。你當著他父母兄嫂老婆面前,高調地進入他們那間快要關門的餐廳,真的是要吃個「晚飯」嗎?用得著跟他母親say 句hi 嗎?

我明白,愛人結婚了,新娘不是自己的感覺酸溜溜,當然很想認清自己的情敵是何許人。但在門口看看就好,至起碼,在商場某角落製造偶遇機會,比現在這樣都還好。不是所有事都要認清真相的,就算走到這情敵面前細看她有多少條皺紋又有何用呢?難道在他面前扯她一巴嗎?

何況,自己還要是素顏一張、肥腫難分、眼袋大過眼睛、還送上一個雙下巴時,再跟這情敵相比... 若是打扮得一副戰鬥格,走來控訴:我活得比你好,我覺得沒問題的。可是... 她這景況,走來獻世嗎?

重點是,這個男人,已經離開自己N年,從沒回頭望過自己一眼。明知道他身邊的,不是這個她,還有那個她,還有n 個沒向自己提過的她她她,這樣的男人,值得嗎?

確確切切地,這一場「大戰」,在我雙手交叉抱胸,望著對方向我開火時,豈料對方用的手鎦彈是北韓那些劣質半製成品,還沒投向我,已經自爆。還未看清楚她想如何開戰,已經炸得一個稀巴爛,這樣的戰果,兩個字:沒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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