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4月1日 星期一

抉擇

今天跟OIL 談起ICY,我亦說起上海之旅胎死腹中的事。

我們都覺得她變了,自她去日本留學後,她就變了。沒有人知道她獨自在日本那一年發生了甚麼事,沒人有能找出那一個所以然,只是她回來了時,就像一個被人換掉腦袋的人一般。

她嫁了到上海,我們都明白,距離遠了,感情也不會如還在香港的仨人如此緊密。

有時覺得感情是一種好微妙的東西,不是你肯去努力,就代表能捉緊。無論是愛情、友情、甚至是親情,只有單方面想去努力維繫,或許總有果效,但往往事倍功半,落得唏噓下場。

OIL 說,她想跟甚麼人維繫甚麼樣的關係、想走怎樣的人生,是她的抉擇。這麼多年的一位好老朋友日見疏遠,無可奈何,但畢竟這不是任誰想改變就能改變的。

我說,任憑我的朋友做任何決定,只要她喜歡就好,我喜不喜歡還是次要,最重要的是我知道她在我心口的位置如何。我或許給她做第一名,可是我在她心裡是第一還是第七還是第七十,這是她的決定。即使做了第七十,亦沒有甚麼值得不高興的,我喜歡把她放在第一,是我的決定,跟他人無關。

可惜,但人生總要一步一步往前走。

愛情毒藥

上星期五跟一位好友吃飯,閒談近況。

一坐下,她表現得很開心很快樂,我問起她的精神狀況,她說她在吃一種蠻嚇人的藥物----藍精靈,每晚必要吃一顆幫助睡眠,如果她不吃,就不能睡。聽了這個解說,我的心沉了一塊。談及她的工作時,我的衣著讓她看得牙癢癢,因為做教師以後,她要跟這些裝束說再見,亦不能性感。而她的工作跟她的論文落差很大:工作上,她在教一群如垃圾般的學生,這群孩子連小四的英文程度都沒有,教這些孩子就如虐待自己一般。上司對她的評價是:你的英文太好了! 她說:這世界瘋了! 英文好,竟然變得是一種錯誤!!! 而她關於她的博士論文,因為工作的關係,加上她的精神狀況、她讀博士學位時她的老師們對她的滑鐵爐等等,害她沒時間完成,

只聽了這麼一小段的近況,已令我開始頭痛。首先,做老師要衣著合宜,是一個bundle package,你不要跟我說我想吃A 餐的沙爹牛通粉,但又要配E 餐的雞扒蛋吧?! 

至於那群學生英文程度差,令英雄無用勇之地,這一點,我明白的,可是,問題是:上班第一天就需要明白,這群像垃圾般孩子就是自己的學生。而選擇這份工作的原因,純綷金錢上需要,以一個博士未畢業的人來說,有份薪水不錯的工作,算是不賴吧! 做人需要感恩,那麼,不能樂業,至少也要敬業吧? 既然身為教師,就要因材施教,若孩子們以吃垃圾為習慣,首先就由吃垃圾,變成吃垃圾食物、再慢慢變成吃正常有益食物吧! 你直接給他們餵吃人参鹿茸這些上等貨,對他們來說,既不飽肚、又不好吃,懂得吃的才怪吧!

至於她的論文..... 雖說我不了解一篇博士論文到底有多難寫,但竟然都只欠一個INTRODUCTION,七萬字都寫出了,剩下那二千多字,無論有多難,都咬緊牙關撐下去吧.....  一邊工作、一邊讀書的大有人在,而且,她的論文,本應就在她還只是專心讀書時就該完成的.....

工作的問題還是其次,比較讓人擔心是她的感情狀況.....

早前她在一婚宴認識了一位印巴籍男子,他是特意到香港飲宴,留港三天。這男子開宗明義的在飲宴後就約她到自己的房間喝酒,司馬超之心,路人皆見。我這位朋友,在這三天的內,大部份時間都跟這男人混在一起,難得的時她竟然守得住本壘,但亦憑著這點,她覺得這男人是正人君子。而這三天的相處,他倆除了肉體上就契合、心靈上也像找到心中缺失的那塊拼圖,所以她認真地在計算跟他發展的可能性..... 最"AMAZING" 的事,是她第二個夜晚在他酒店留宿時,他們相擁而眠,那一個晚上,她不用吃藍精靈亦能睡到天明。

三天以後,男人要離開香港回到紐西蘭油田,他們就開始以WHATSAPP及FACEBOOK 談情,但她不甘於只有自己做主動,賭氣的不去找他,而這男人,自然而然地亦不會找她,大家的感情開始變淡,近日她發現那男人在面書UNFRIEND 了她,令她覺得感情這回事,實在脆弱非常......

如果我這位朋友,只抱著一個一夜情的心態跟我研究那男人有多勁,我想我還會比較放心。但當她說曾認真考慮跟那男人發展的可行性時,我真的不能反應,尤其她跟我說那男人的擁抱好比藍精靈般讓她能安睡..... 那一刻,我真的覺得她有精神病。

她得抑鬱得原因,是她失去了愛情;她能抗抑鬱,不吃藥就能睡,是她以為得到了愛情;那麼,到那一天,她真的得到了愛情,是否表示她的病好了?!

她從頭到尾,只是把一隻叫藍精靈的藥,換了另一隻叫"愛情" 的藥。服食初期,服食者的精神狀況當然大有改善,患者感到恩喜若狂,心裡充滿富足,甚至連睡著都會笑,彷彿全世界都只有自己跟自己的愛人。可是,愛情這藥,還附帶許多藥後反應,例如因意見不合而跟對手吵架、冷戰,嚴重時可能連對方未能接一通電話已令服食者感到非常厭惡。而愛情這藥最致命的一點,是當服食者偶一不慎服錯了劑量,吃錯了,對此藥的藥癮極深,就只會愈吃愈多、愈吃愈覺得需要,甚至難以自拔。愛情跟鴉片一樣,吃一點對身體是有藥效的,但上了癮,可會危及生命,最後把自己逼瘋。

若你問我,我會寧願這朋友從此以後不要遇到愛情,因為我不想看見她吃了以後變瘋變狂。我不否認,愛情很好吃,但畢竟每種物品,不論是賴以為生的食物還是能醫好人的藥物,我們要吃多吃少,都總會有個配額,多吃無益。

我寧願她吃藍精靈,也不想她得到愛情,究竟是她瘋了,還是我瘋了?